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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丨全国政协委员万捷: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分类计价制度

刘春林 2021-03-10

“垃圾分类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万捷十分关注生态环境建设,提交了3个相关提案,包括加快外卖包装污染治理、修正《固废法》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条款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息公开机制建。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台账

 

为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今年万捷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若干意见》中的一些关键措施和长效机制,通过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条款,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万捷提出,2020年我国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但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仍有许多城市的垃圾分类组织领导不到位,未能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尚未建立小区层面的实效评估体系;动员居民主动分类存在难度,过于依赖二次分拣等。

 

“新修订的《固废法》已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亟待补充和完善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条款。”万捷建议,要明确政府各部门主体责任,将《固废法》第43条第1款修改为: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担负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

 

同时,要构建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台账制度。

 

万捷还建议,要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建立垃圾分类基层共治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以居民区、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鼓励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与垃圾管理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示范、监督活动。

 

此外,万捷还提出,要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分类计价制度。《固废法》第58条第2款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立垃圾分类目标责任考评机制。建议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核心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采取社会监督等方式开展有效评估。

 

明确外卖平台等外卖包装治理责任主体

 

外卖年订单总量已从2015年的3.7亿单剧增到了2019年的160.3亿单。外卖包装中近八成是塑料制品,其余为纸质品或木筷等,这些废弃的包装和餐具在现有的回收体系中极少会被回收,将带来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

 

万捷提出,互联网外卖行业是新兴行业,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对外卖包装的治理问题予以规范。而稍有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如《环境法》、《固废法》、《循环经济法》等,又还未针对外卖包装治理问题,进行修订完善。此外,以回收和可降解塑料来解决外卖包装问题存在较大挑战。外卖包装在当前国内城市的垃圾分类指引中基本被归类为不可回收的其他垃圾,其回收率极低。

 

“解决外卖行业包装的污染问题,需要各相关方包括外卖平台、餐饮企业、包装生产企业等的协同合作。”万捷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制定外卖行业包装减量的阶段性和长期目标,明确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共治工作。

 

从国家层面上,制定专门的外卖包装治理条例、办法,对涉及外卖包装治理问题的政策法规,需抓紧修订完善。灵活运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外卖平台等外卖包装治理责任主体。依照共同承担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清晰界定各责任主体在源头减量、替代循环、规范回收等环节的责任内容。

 

万捷还建议政府可为外卖餐盒循环模式发展提供税收支持。提供循环餐盒回收所需要的场地;鼓励容易形成闭环管理的场景优先试点,如高校、工业园等。形成可行模式后复制推广,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共享循环模式的新业态。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同时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通过从水质信息公开、管理信息公开、水质达标、水量满足、实地环境状况五个维度对51个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研分析,万捷发现存在水源地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水源保护区缺少持续的管理维护、水源水量信息缺失而水质信息公开友好性不足等问题,给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带来重大威胁。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及上游风险源防控,万捷建议,要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监管平台,促成上下游多方参与风险管理。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时编制集中式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名录并及时公示,督促各分局落实风险源名录中的企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万捷还建议,要统一明确市、县(区)级政府对饮用水水源水质、水量等相关信息公开的部门和渠道,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市、县(区)级政府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相关信息公开的规范、透明与友好。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相关信息公开部门的官方网站建设,方便公众进入本地政府官方网站快速查找到相关信息,提升用户友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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